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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损毁燃气设施,三企业接20万元罚单

来源:设备监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6-29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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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晓鹏 近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流亭街道中队先后查处了3起燃气设施损坏、行政罚款20万元,并及时与燃气公司协调,消除事故隐患,尽快恢复供气,确保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晓鹏

近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流亭街道中队先后查处了3起燃气设施损坏、行政罚款20万元,并及时与燃气公司协调,消除事故隐患,尽快恢复供气,确保居民和企业安全。

4月30日10时许,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流亭街道中队澳新诚燃气有限公司举报电话反映,仙山路中段(城阳职业学院西150米)DN250输气管道被青岛新鹏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破坏。负责仙山路污水管廊建设。接到报案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勘察,9时13分,为了清理污水管廊底部至管廊顶部的泥土和岩石,施工公司需对燃气管道上方的土墩进行清理,清理空间。施工方清楚地知道土墩下有瓦斯。管道,但并未通知燃气公司启动相关方案,而是直接进行了建设。结果,在清理管道的过程中不慎挖出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造成仙家寨东区等3个社区900余名居民使用。两家工商企业中断供气4小时。燃气公司紧急抢修后,输气管道于当日13时15分左右恢复供气。经执法人员和燃气公司核实,受损输气管道日产量约3万立方米。事件发生在家庭用气高峰期。造成大量燃气泄漏,后果十分严重。该中队根据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法律。

无独有偶,5月7日15:00左右,青岛迈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城阳市流亭街道仙山东路新机场高速连接线项目施工期间区,将青岛新澳新城燃气有限公司的输气管道损坏。经核实,该管道日产气量约80立方米。根据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青岛迈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5万元罚款。

6月3日9时许,青岛青龙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将青岛新奥新城燃气有限公司转让给青岛新奥新城城阳区流亭街道二、七路施工期间的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损坏。经核实,该管道日产量约65立方米。根据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标准》的有关规定,对青岛青龙门窗幕墙有限公司5处行政罚款决定。万元。

根据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内存在地下燃气管道等重要燃气设施的,施工单位未与施工单位及管道燃气进行合作。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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