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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5)

来源:设备监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21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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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19年1曰1日起住建部不再受理上述事项纸质申报材料。 16、2018年10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19年1曰1日起住建部不再受理上述事项纸质申报材料。

16、2018年10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2018〕45号:

一、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由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自行核查比对。

二、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企业申报人员的真实性,加强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撤回相应资质许可。对发现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17、2018年10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江西等4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575号: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在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

18、2018年11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建办市〔2018〕53号: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19、2018年11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建办市〔2018〕57号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从上面的这一连串的改革,可以看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改革的大方向,弱化企业资质是大趋势,能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释放改革红利。


文章来源:《设备监理》 网址: http://www.sbjlzz.cn/zonghexinwen/2020/0821/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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